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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检察院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做到“八规范”
时间:2015-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当涂县检察院公诉部门集中组织学习了《当涂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以及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有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公诉环节司法行为,强化执法办案效果。对照工作方案提出的12个方面的问题,努力做到“八规范”。

  一是要规范公诉环节释法说理工作。端正办案作风,严禁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对来访群众态度冷漠。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让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

  二是要规范公诉案件请示汇报制度。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敏感性案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社会矛盾较大的案件以及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证据发生变化的案件,承办人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办案,依法妥善处理,不擅自决定。

  三是要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在审查起诉中要严格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保障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注重听取律师以及当事人意见,对律师和当事人不无故推诿、拖延和刁难。

  四是要规范对涉案款物的审查。严格审查涉案款物是否查封、扣押、冻结并随案移送;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对于侦查环节追缴赃款超过判决认定的犯罪数额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五是要规范统一业务系统办案流程操作。严格按照统一业务系统设定办案时间办理案件,杜绝超期办案。严格按照统一业务系统设定的流程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填写有关内容,不能有漏项或者延迟填写的情况,起诉书、审查报告、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均严格按照办案流程报批。

  六是规范公诉法律文书制作。在制作法律文书时认真、规范,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制作。既要注重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文书格式,又要注重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逻辑严谨、语言精炼,引用法律条文准确完整。

  七是要规范出庭公诉工作。公诉人出席法庭要按照高检院的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文明规范,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保持良好的出庭礼仪,维护检察机关形象。 

  八是规范检察职业行为。严禁利用检察职权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和其他营利性活动,严禁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不泄露案情和帮助打探案情,不干预他人办案,不接受吃请和收受贿赂,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严格遵守检察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