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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座谈会
时间:2023-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助推刑事案件办理作用,2023年8月28日下午,当涂县人民检察院与当涂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座谈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一方、第一、第二检察部正副职;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曹以和、党委委员、副局长于康豹、党委委员、禁毒办主任魏军、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等局机关部门及各派出所负责人参会。


会上,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项凤萍分析总结了打击信访活动中犯罪行为认定标准,第二检察部主任胡玉月分析了当前刑事办案中部分法定犯或行政犯入罪门槛、案件管辖权、退查后案件处置、撤回移送案件如何监督等问题的成因及对策。随后,参会人员开展座谈交流,双方围绕刑事案件办理具体事务问题等进行了研讨。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一方表示,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强化刑事案件办理具有重要作用,今后双方要进一步深化运行该机制,加强警检协作。


魏一方强调:

一、要明确导向,强化机制。紧密围绕刑事案件办理,通过提前介入、意见会商等方式,强化两法衔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等具体工作机制有效运行。

二、要细化要求,促进协作。抓好案件质量这个关键环节,畅通交流渠道,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加强配合与协作,共同推动刑事案件办理。

三、要双向互动,提质增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侦查监督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双向互动,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曹以和在最后讲话中指出,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于推动刑事案件办理具有重要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共同交流,形成常态化沟通协作。


曹以和指出:

一、加强沟通交流,发挥机制作用。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畅通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二、明确目标导向,争取互动双赢。双方围绕各自考核目标和工作需求,列出导向清单,定期会商沟通,完善案件办理流程与配合协作,推动双方取得成绩。

会后,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会签了《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案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案件办理奠定机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