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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检察院履行公益保护职责 坚决守护英烈安宁
时间:2020-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崇尚英雄、争做英雄的风尚,当涂县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捍卫英雄荣誉、守护英烈安宁”活动,对县域内烈士陵园的保护管理情况开展走访调查,切实担负起检察公益保护责任。

  当涂县护河烈士陵园长眠着抗日战争时期23位牺牲于此的新四军烈士,是当涂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于传承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具有重要意义。4月2日,县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陵园存在着有碍瞻仰和悼念英烈,影响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氛围等维护不当情况,如地面破损,纪念标牌残缺,垃圾筒未清理,纪念花篮随处堆放等。此后,检察官们又走访了塘南镇桃园烈士纪念园,发现纪念园围栅破损,纪念标牌污渍较重,以及垃圾无人清理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范围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实施。”

  为捍卫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县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护河镇政府、塘南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保持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英烈保护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涉及领域的重要组织部分。加强对英雄烈士设施的保护,是对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当涂县域内烈士陵园存在的违法情形整改,以法律的名义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