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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检察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保护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
时间:2020-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臼湖位于皖苏交界,是安徽省省级自然保护区,对于涵养水源、防汛抗洪、改善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少数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采用电捕方式,非法捕捞石臼湖渔业资源,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益。当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案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1件,努力为保护石臼湖省级保护区生态资源贡献检察力量。

  

结合办案,当涂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职,配强执法力量,加大设备投入,广泛宣传教育,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电捕水产品等违法行为。该局高度重视,牵头制定《当涂县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方案》,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湖阳镇人民政府,全面开展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期间,扣留渔船16条、群众自行清理渔船70条、清理废弃船只20条、地笼1800余条、网箔30余处;配备巡查无人机、望远镜和两艘执法巡逻艇,加大日常巡查频次,严厉打击保护区内捕鱼、电鱼、捕鸟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设立警示宣传标牌31块,树立保护区界碑5块,界桩58根,浮标10个,执法巡查车沿途播放自然保护区条例,提升周边群众禁渔意识。

  当涂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加强对在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电鱼、捕鸟等行为的检察监督力度,保护石臼湖省级保护区湿地资源,维护生物物种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