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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集中办案月: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0-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扎实推进服务民企“351”工程,切实发挥检察长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当涂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玉明办理了马鞍山市鸿炜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为查清犯罪事实,何玉明检察长认真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询问了被害人,对案件进行深入讨论,综合考虑后拟对吴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9月17日上午,当涂检察院就该案举行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何玉明检察长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工商联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何玉明检察长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阐述。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该案的处理各自发表了意见。听证参加人经过质询,独立研讨,认为从教育、挽救以及社会稳定的角度,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后该案提交当涂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吴某某作不起诉。

  

  何玉明检察长表示,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企业发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需要,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平稳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