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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派员依法对全市首例洗钱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2-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2月23日上午,由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崔某某等四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一案,在当涂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我院员额检察官薛国祝、检察官助理张祖琴出庭支持公诉,本院业务部门检察官、当涂县公安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主任及其他同志至当涂县人民法院观摩了庭审。

  该案是马鞍山市提起公诉的首例洗钱案件,也是全市首例新型毒品犯罪案件。

  被告人黄某某、崔某某等四人多次将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毒品以电子烟的形式贩卖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其中,被告人黄某某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转移资金并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涉嫌洗钱罪。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于2021年7月1日被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管为毒品。

  本案的公开庭审,有力打击了洗钱的违法行为,迈出了马鞍山市洗钱类犯罪案件的第一步。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洗钱犯罪,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继续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应疫情防控要求,本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庭审。

  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