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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派员依法对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3-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128日,正月初七上午,由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在当涂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院员额检察官秦超出庭支持公诉。

案件经过

20221014525分许,被告人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石桥镇谢公村某路段时,车辆头右侧部位与同方向行驶的唐某某所骑自行车尾部发生碰撞,致使唐某某受伤,送经医院后唐某某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当涂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前,公诉人认真审阅全部案件材料,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多次释法说理,后被告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涂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采纳了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的指控在保证了公诉质量的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展现出了较高的出庭履职能力和国家公诉人的良好法律素养。

下一步,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官将案件办到极至、办到最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