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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1日在当涂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玉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争创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奋斗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大局意识,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推动法律监督与大局需求有效对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实施“1234”展战略,研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1234”展战略的意见》,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研究制定了《当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治县法制宣传实施方案》,融合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准确把握全县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  2人,提起公诉15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力维护和谐稳定。主动融入平安当涂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65件213人,同比分别上升24%和13%;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22件478人,同比分别上升21%和12%。经审查,批准逮捕119件150人,提起公诉304件429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81人、提起公诉186人。依法办理三起非法信访的寻衅滋事案,坚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43人、不起诉9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人,促进社会和谐

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村“两委”成员案件线索通报共享机制要求,加强举报热线、控申接待窗口等平台建设,开通网络举报,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全年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线索42件,接待来信来访25人次。对受理的各类线索均及时分流、办理;对所有来信来访均耐心答复,妥善处理。精心组织开展“宪法日”、“举报宣传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促进全县治安状况良性发展。

二、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注重源头治理,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全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6人,同比上升33.3%。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4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2人突出办案重点,所立贪污贿赂案件均为大案,其中50万元以上重大案件8人;查处科级干部2人。认真落实高检院部署,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继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先后在“三农”、教育、水利、医药卫生等领域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开展犯罪分析、预防调查等工作,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撰写的专题报告获市、县委书记批示3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4件次。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以“明法慎行、廉洁从业”为主题,组织开展五大专题预防,先后与县国资委、县公管局等单位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强化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讲座9场次,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意识,加强诉讼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权威。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进行监督,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2件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8人,追加起诉漏罪5件,对侦查活动中的有关问题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提出刑事抗诉2件3人;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95件,采纳率达95%以上。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针对不当留所、延期交付、不当羁押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人次。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18人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人权保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

四、践行三严三实,建设过硬队伍,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标准,提升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工作热情,奋力争先创优。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聚焦忠诚、干净、担当,自觉找差距、查不足,以身作则,立行立改。

狠抓素能作风建设。坚持开展“每月一讲”、专家讲座、学习讨论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依托青工委平台,广泛开展交流研讨活动,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性观念,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值日督察员制度,加大检务督查力度,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建成高规格的办案工作区和检务公开大厅,完成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多媒体检委会会议系统建设,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运用“两微一端”。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10月,被高检院评为首届“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扎实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入围全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典型候选单位,在全县率先晋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

五、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严格规范文明司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规范自身司法行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门纳谏、对照检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查摆梳理不规范问题,对问题做到见事见人见案,深刻剖析原因,积极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先后3次清理、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流程,制作《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制度规范流程》电子书,切实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全年对169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以评查倒逼办案行为规范。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记检察权来自人民、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紧紧依靠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县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聘任10名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自觉强化外部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开展检察开放日、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拓宽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3条、程序性信息458条、法律文书209份,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公开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方法和力度有待创新和加大;三是队伍整体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有待提高和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又严又实的作风,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关键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规范司法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美好当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发挥检察职能,注重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准确把握、主动适应全经济发展新变化,进一步厘清思路,强化措施,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1234”发展战略的意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群众法制意识。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当涂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完善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信访首办责任等制度,超前防范和化解涉检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惩防职务犯罪,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官大贪”、失职渎职案件,着力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扶贫等民生领域贪腐案件。同时,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扎实开展预防调查、典型案例剖析等工作。

四、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公诉出庭能力,更好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人权保障等职能作用。健全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严守冤假错案底线。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维护刑罚执行公正。完善民事行政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廉洁司法水平。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检察官员额制等各项改革,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落实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规定。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打牢规范司法根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县实施“1234”发展战略,率先在全省县级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检察官以案释法:指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

2.五大专题预防:指根据省检察院部署,围绕“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惠民扶贫政策落实”、“促进三农建设”和“保障工程建设,促进公共投资安全”五大专题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指从2014年12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着力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等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4.值日督察员制度:指我院从2015年1月起实施的一项督查制度,即每天安排一名干警担任值日督察员,配合检务督察室对干警执行作息、效能、值班等制度进行督查。

5.检察官员额制:指将检察官定编,根据各项业务所需要的检察官人数,确定一个科学的、相对稳定的员额,经过严格的遴选,使少数专业化、道德化、法律化较高的高素质人才担任检察官,行使检察权,而其他一些检察辅助性事务由检察官助理承担的一种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