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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6日在当涂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玉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8人,提起公诉429人。其中,起诉正处级干部受贿犯罪2人,起诉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98,起诉盗窃、诈骗、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9人,起诉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黄赌毒犯罪49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反校园欺凌”法治进校园宣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贯彻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工作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44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困难群众6人,发放救助9.6万元。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465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80人,依法批准逮捕1665人、提起公诉552人。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37人。李某某等15人、夏某等10人涉黑案和薛某某等22人涉恶案被依法提起公诉,受到严惩。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8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1件,其中“保护伞”线索2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向公安机关提出涉案财产处置意见2条。强化源头治理,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相关单位均及时整改回复。

全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48人。依法对利用虚构微信小程序骗取210万余元的周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深度了解检察工作,推进检企共建。围绕“四送一服”等活动,先后走访11家民营企业,精准提供司法服务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监督意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7人、撤案1111人。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6人、漏罪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提出刑事抗诉2件。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有关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0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中的履职不当情形40人次依法立案查处市院交办的徇私枉法职务犯罪案件1件1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强裁判结果监督,提请市院抗诉2件,法院再审改变结果1件。聚焦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开展专项监督,提抗诉1件,已由市院向市中院提出抗诉。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得到纠正。扎实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推进年专项活动,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7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建立健全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依法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扎实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全国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专项活动,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认真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加大公益保护力度,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针对陈某某等人非法采砂破坏长江生态环境问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受到中央电视台采访并专题报道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判决支持,五名被告被判承担618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作出批示,肯定成绩并给予极大的支持。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工作转型升级

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入额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办案量达75.42%严格执行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列席审委会11人次。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1个减少至8。深化捕诉一体改革,有效缩短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办案周期,办案力量更加集中,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更新司法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与时俱进更新监督理念,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的处理,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79.45%依法对正处级干部郑某某受贿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办案模式。巩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成果,学习借鉴智慧检务建设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和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远程视频提审、远程视频接访、智能语音输入等办案辅助系统全部投入使用。利用无人机对长江当涂段流域开展航拍“大体检”,着力破解线索发现难、调查固证难等问题,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建设过硬队伍,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坚持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严守意识形态阵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推进“五进五访解难题”“四重四亮”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打造“立党为公、当检先锋”党建工作品牌,1名干警获全市“时代新人说——我和祖国共成长”演讲比赛一等奖,院党总支制作的《无问西东、只问初心》微党课获全县“最美微党课”评选活动三等奖。

坚持人才兴检。立足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要求,出台《关于开展“办案质效、自身素能”双提升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参加各类视频教育48次、专题讲座21次,选派参加武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脱产培训43人次,干警综合素质得到新提升,办案水平得到新提高。1名干警获全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16篇宣传作品在《检察日报》发表,2篇新媒体作品分别荣获第四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银奖和安徽省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

坚持从严治检。以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全面查改问题,形成良好作风。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促进廉洁从检。全年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五、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其中,书面报告检察工作7次。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专题审议。举办全市首个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介入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和省市县三级劳模及教育界人士等来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广泛争取支持。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强化控告举报申诉、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等“一站式”检察服务功能。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案件信息689法律文书220份。打造“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升级版”,新平台集法治宣传、动态发布、信息公开等功能于一体,便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利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共发布微博信息5627、微信原创文章211篇、搜狐新闻客户端原创文章34篇,浏览量达数百万余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积极构建案件流程监控和信息监管工作机制,发出流程监控13件次。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月一评查,共评查案件648件,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没有发现检察人员过问、干预或者插手办案等现象。

一年来,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集体和个人荣誉16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不够;各项检察职能发挥不平衡不充分;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需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下大力气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积极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恪守客观公正的价值立场,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倾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发展大局,实现服务能力再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打深打透打实,推动长效常治。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不断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努力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二是聚焦公平正义,实现监督质效再提升。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完善刑事诉讼各环节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突出虚假诉讼和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推动民事检察不断强化。积极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努力做实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聚焦创新发展,实现改革效能再提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官动态管理,健全领导办案制度,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抓好改革“精装修”,持续激发内生动力。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体现制度优势。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四是聚焦从严治检,实现队伍素能再提升。把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围绕提升办案质效,深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素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建设“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即将开启,新的使命催人奋进。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态优美、社会文明、人民幸福”新当涂而努力奋斗!

 

附件:

   

 

1.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因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2.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社会提供控告、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等综合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设检察服务(控告申诉和咨询)、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模块。

3.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生的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经法定诉前程序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刑事诉讼法修订,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的制度。

5.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份规范性文件,旨在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6.十大业务:是指最高检根据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将全部检察业务划分为十大业务板块,分别为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