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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
时间:2023-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1日在当涂县第十八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尹霄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品质当检、争创一流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个主线坚持保安全、促发展、护民利,更加自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13145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255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294人、提起公诉25335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17人,精准指控犯罪。强化打财断血,涉案采砂艇1600余吨江砂被依法予以没收。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对全市首例洗钱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维护金融安全。

(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1630,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侵犯民营企业或企业家合法权益类案件10,有力维护企业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某机电设备安装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开展企业合规审查,督促涉案企业作出承诺、整改到位,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供专业化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抵御法律风险、补齐管理漏洞。

(三)及时回应司法诉求。深入开展进万家、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大走访活动,走访居民1320户、企业13家,收集意见建议12。常态化落实信访门诊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71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充分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强化信访突出问题多元化解。院领导接访下访15件次,带头化解案件15件。开展涉法涉诉案件公开听证6次,向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四)切实守护民生民利。积极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组织干警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150余班次。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52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21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33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813。面向60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7次。·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荣获县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案件线索,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案2件。深入社区、老年公寓开展普法宣传,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二、坚持能动司法,全面强化四大检察工作

牢记宪法定位,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监督促进良法善治,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当涂。

(一)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撤案3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纠正漏捕、漏诉12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9件次。监督纠正各类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49件。依法开展刑事案件追赃挽损35件,追回赃款250万余元。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协助市检察院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人。办理的一起徇私枉法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典型案例。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3人,提起公诉33人。

(二)民事检察精准发力。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24件,对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均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准确无误的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活动,推进民法典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强化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三)行政检察稳步推进。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37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14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13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34件。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件,助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冒名顶替进行婚姻登记等突出问题。

(四)公益诉讼持续优化。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4件,立案6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聚焦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建立长江当涂段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基地。推进长江岸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增殖放流鱼苗21万尾。积极参加芜申运河航道安全公益保护活动,针对发现的涉航道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助力推进芜申运河(当涂段)航道安全维护。

三、优化办案机制,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持续推进理念更新、机制创新,以更高标准推动司法责任落实。

(一)更新司法理念,全面提升办案效果。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51、不起诉97人,对自愿认罪认罚的421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2.9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1%,取得良好的司法效果加强对案件的实质性审查,刑事案件-件比1.08,同比下降10%,有效减少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搭建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府检联动会同县政府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围绕刑事案件办理、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先后与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会5项具体工作协议,强化行刑衔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挂牌设立全市首家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基地,建立河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三)强化业务监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办案量达64.97%扎实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科学评价检察官办案成效,引导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紧抓案件质量生命线,评查案件303落实以评促改,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对文书制作、办案期限等问题进行动态监控,发出业务系统流程监控43件次,促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固本强基,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一体抓实政治建设、素能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激发检察队伍砥砺奋进的昂扬精神。

(一)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人员的必修课,用党的创新理论、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重要检察工作情况17次,落实落细政法工作条例

(二)锤炼担当本领。坚持人才兴检,组织干警参加视频教育、专题讲座、脱产培训等活动2000余人次,提高干警综合素能深入开展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工作,组织干警参加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和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有效提升干警释法说理能力、法律文书撰写水平。2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2篇理论调研文章分别被国家级、省级刊物刊载。

(三)涵养清廉本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党课、纪法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经常性进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督促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深入自查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情况、干警办公用房配备、禁酒令执行情况等,开展检务督70余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

坚持透明司法,深化阳光检务建设,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县人大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题审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四大检察工作情况,对照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深入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参与视察和监督检察工作200余人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信。

(二)持续深化检务公开。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05公开法律文书281全力支持律师履职,提供阅卷服523件次,强化检律协作互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检察动态2000条,在《检察日报》上刊发宣传信息40条,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

一年来,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青年文明号标兵、市优秀公诉人集体和个人荣誉32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服务大局举措仍需完善,推动社会治理的成效还不明显;业务工作水平仍需提高,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还不够充分;队伍履职素能仍需提升,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乏。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积极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提供更优检察服务。深化平安当涂、法治当涂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的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诉源治理,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树牢为民宗旨,深刻践行检察初心。积极主动对接群众司法需求,推出更多检察为民办实事举措。进一步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最关切的利益保障、最关注的公平正义等问题,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是强化司法办案,创造一流检察业绩。以更高站位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更加精准指控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性,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人和。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更加规范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深化府检联动,完善加强法律监督的外部联络衔接机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聚焦用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素养,增强履职本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位代表,奋进正当时,砥砺再扬帆。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诚尽职、奋勇争先,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当涂建设新篇章而团结奋斗,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附件

1《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12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5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通过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进行合规整改,帮助这些涉案企业查找出违法犯罪的制度原因,完善相关制度,填补漏洞,促使这些涉案企业能够合规守法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芜申运河航道安全公益保护活动:芜申运河是一条沟通长江和太湖两大水系、跨流域的省际内河航运通道。起点为安徽省芜湖市,经马鞍山市当涂县、宣城市,至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进入上海。全长296公里,马鞍山市境内20公里。近年来,由于航道水位下降,安全隐患显现,易发生船舶碰撞、搁浅等事故。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职,联合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建立航道安全协作长效机制,系统治理芜申运河安全隐患。

4府检联动: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对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政府部门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设法治政府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件比:即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是一组反映办案质效的司法统计新的极简指标。同一个案子,在诉讼中生成的件数越多,意味着经历的办案环节越多、办理的时间越长,当事人越不满意。也就是说,-件比越小,人民群众尤其是当事人的感受就越好。

6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份规范性文件,旨在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7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人员共同参与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充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公开听证既是回应当事人诉求、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载体,也是培养和提升办案人员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