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74.50 |
55.76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4.50 |
4.2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0.00 |
51.5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4.00 |
15.62 |
公务用车购置 |
36.00 |
35.9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5万元,支出决算为55.76万元,完成预算的7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更新了单位老旧车辆,使得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4万元,占7.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52万元,占92.40%。具体情况如下:
联系方式: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555-262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