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7.90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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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4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3.5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5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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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4.4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10万元,下降2.27%。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当办发〔2013〕9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为33.50万元,与2017年相比下降0.5万,下降了1.49%,费用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以及2017年报废2辆老旧车辆、新增2辆公务用车,进而公车维修费用下降;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ETC充值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