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65.35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4.3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1.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33.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8.00 |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45万元,增长6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1.36%,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接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当涂县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马财〔2015〕477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5万元,增长82.0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5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经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ETC充值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增长原因主要是当涂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编制为8辆,2018年划转1台办案用车至县纪委监委,目前单位实有车辆为7台,无法满足正常办案需求,故计划在2019年购置一台车辆,经市场初步询价,需28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