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1日,我院提起公诉的庞武、李鑫等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一案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发问,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一举证、质证,并在法庭的主持下就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辩论阶段,公诉人沉着冷静,有理有据进行答辩,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该案的公开审理,以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表明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