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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检护民生】什么是“右美沙芬”? 筑牢未成年人药品安全防线,守护健康快乐青春
时间:2024-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4年5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正式将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理,该公告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所谓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才能按剂量购买,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且医药门市部需将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为切实保障青少年用药安全,杜绝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物的风险,近日,当涂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右美沙芬”类处方成瘾药品专项检查行动。

检察干警实地走访辖区内多家药店,详细查看了零售药店内右美沙芬类处方药的进、销原始数据,核对留存处方。经查,部分药店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右美沙芬处方药、未按规定留存处方等问题,检察干警针对上述问题,现场责令药店整改,向相关药店负责人讲解“右美沙芬”类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零售药店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大量、多次购买右美沙芬超过正常医疗需求的,要提高警觉,严禁向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防止出现药物滥用。

下一步,当涂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成瘾药品监管合力,加大对“右美沙芬”类处方药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