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和编发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检察外事工作。
主 任:邵帅
2.政治部主要职能:负责院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定院机关的干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本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提请任免事项;负责本院机关宣传工作;负责全院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全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负责本院“双拥”工作;负责全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全院检察干警的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以及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本院意识形态和检察文化工作。
主任:陈伟伟
3.第一检察部主要职能:负责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办理
副主任:胡小雪(主持工作)
4.第二检察部主要职能:负责重大与职务经济犯罪案件办理
主任:张祖琴
5.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能: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主任:潘露琼
6.第四检察部主要职能:负责民事检察工作
主任:王荃
7.第五检察部主要职能:负责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主任:周晶晶
8.综合业务部主要职能: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负责案件管理、检察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
主任:李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