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的车祸,毁了两个幸福的家庭,使被害人的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2016年11月9日13时30分许,当涂县姑孰镇居民甘国海驾驶电动车带着怀有身孕的妻子林月华从当涂县人民医院回家,当他们沿当涂县提署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富嘉美国际广场路段时,遇犯罪嫌疑人戴荣木超速驾驶小轿车路过此处,因戴荣木驾车操作不当,所驾驶的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车头迎面与甘国海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甘国海以及甘国海的妻子林月华倒地受伤,甘国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林月华被送医院抢救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经鉴定为重伤一级。目前,治疗费已花去40余万,嫌疑人支付约20万后无钱继续支付,一场不幸的车祸,让林月华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我院控申科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消息后,经过审查,认为林月华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及时告知林月华的家人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我院根据申请材料,主动引导林月华的家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政法委和财政局的支持下,成功为林月华申请司法救助金人民币8000元,并交给了其家人,为这个不幸的家庭送去了一份温暖。
近年来,我院认真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办案中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我院控申部门与公诉部门联动,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及时了解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不仅为困难的刑事被害人送去了温暖,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