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上午9时,当涂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汪某某、杨某甲、杨某乙涉嫌聚众斗殴案,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张觉非、胡玉月作为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我县百余名在校学生观摩了庭审。 该案是一起因琐事引发的在校学生、社会青年之间的聚众斗殴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以规范、完整、合法的证据体系,准确全面有效地证实犯罪。在随后的法庭辩论环节,从案件事实、案件定性和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在公诉意见中深刻地分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的原因,希望处在青春期的同学要引以为戒,学会约束自己,提高自制能力,不要让自己的一时冲动伤害到他人,也伤害到自己。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旁听庭审的在校学生纷纷表示深受警醒,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